国际结算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因贸易与非贸易往来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后,依托银行等金融机构、使用特定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完成跨国货币收付与资金清算的业务活动,有时也被称为国际清算[1][2]。它是国际贸易得以实现资金对流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金融业务的组成部分,涉及票据、单据、结算方式、银行贸易融资以及国际惯例等内容[3]。按信用基础不同,国际结算方式可归为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两大类[4]。
定义
国际结算指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因商品贸易、服务往来、投资及侨汇等经济活动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由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运用一定结算方式和支付工具,完成跨国界资金转移与收付的过程[2][1]。它要处理的核心问题,是让分处两地的债权人收回款项、债务人清偿债务,同时让货物单据与货款实现对流[5]。
按业务性质划分,国际结算可分为贸易结算与非贸易结算。前者源自货物进出口、跨境服务等实体贸易往来,是国际结算的主流业务;后者涵盖薪资汇兑、境外消费、利润划转、境外机构经费、外币兑换等非商品交易的跨境资金收付[4]。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存在若干区别。国内结算的货币只在本国境内流转且币种单一,国际结算则跨越国境、涉及至少两种货币,由此产生汇率波动风险;国内结算依照本国法律办理,跨境结算还需兼顾相关国家法规并遵从国际惯例,在清算渠道上也更多借助跨境支付系统完成交割[4][1]。
原理
国际结算依托银行网络运转。办理业务的银行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境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形成覆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通汇网络,从而把付款人与收款人衔接起来[2]。支付指令的传递与资金的实际清算通常分开进行,前者多由报文网络承担,后者按币种走各国对应的清算系统[6]。
按支付工具流向与资金流向的关系,国际结算可分为顺汇与逆汇。顺汇又称汇付法,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货款流向一致,由作为债务人的买方主动将款项汇付给卖方;逆汇又称出票法,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货款流向相反,由债权人签发票据并经银行向境外债务人收取款项[7]。
按信用依托形式,结算方式分为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两类。汇付与托收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银行仅承担代办角色,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取决于双方的商业信誉;信用证则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由进口方银行按申请向出口方出具付款承诺,审单遵循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原则,安全性较强而流程较为繁琐、综合成本偏高[4][8]。
常用的支付工具是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由一方签发,要求另一方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向特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付款;本票由出票人签发,承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付款;支票则由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存款人签发,授权银行见票即向特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付款[1]。
发展历程
随着跨国贸易规模扩大,国际结算逐步形成相对统一的做法与规则,其中相当一部分规范由国际商会(ICC)制定。国际商会早在 1958 年就拟订了《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并建议各国银行采用,此后多次修订,1978 年修订版本更名为《托收统一规则》并于 1979 年 1 月 1 日生效[9]。现行的《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自 199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10]。
信用证领域的规则同样经历长期演进。国际商会于 1930 年拟订《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并于 1933 年公布,其后多次修订,先后形成多个版本[9]。现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于 2007 年 7 月 1 日起实行,适用于文本中明确表示受其约束的跟单信用证[10]。
跨境清算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了国际结算的效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为境内外参与者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11]。在 CIPS 上线之前,跨境人民币清算主要依靠报文网络传递支付指令,实际清算则通过国内支付系统执行[11]。
此后 CIPS 的参与网络与业务量持续扩大。2025 年 6 月,CIPS 与标准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阿布扎比第一银行、大华银行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首次接入非洲、中东、中亚地区及新加坡离岸人民币中心的核心外资银行;同期还推出了国际人民币信用证服务[11]。到 2026 年 3 月末,CIPS 有直接参与者 194 家、间接参与者 1597 家[12]。
应用
国际贸易结算是最主要的应用场景,常用操作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及福费廷等[4]。其中汇付依托付款方经银行主动划转资金,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形式,操作简便、资金到账较快,适合小额交易与贸易杂费结算[4]。电汇由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申请,通过报文网络指示汇入行付款给收款人,交款迅速、安全便利[13]。
托收由出口方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分附带货运单据的跟单托收与仅含金融票据的光票托收,交单方式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类,前者要求付款人先付款才能取得单据,后者允许付款人凭其付款承诺先行取得单据[4][7]。信用证则由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出,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交易安全性较强,适合大额贸易和双方信任度偏低的合作[13][4]。
在国际保理、福费廷、银行保函等衍生模式中,结算与融资功能兼而有之,可满足长线贸易、大型项目等复杂交易需求[4]。为使进出口双方获得资金或将商业信用转换为银行信用,银行在信用证、托收、汇款或保函项下,以真实国际贸易为基础向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贷款或信用支持,即国际贸易融资[5]。
非贸易结算覆盖不属于商品交易的跨境资金往来。非贸易外汇收支项目包括侨汇的解付、外币兑换、旅行支票与旅行信用证的兑付以及信用卡的购物、取现等,其中侨汇解付需遵循相应原则和程序[3]。
局限
不同结算方式各有无法回避的风险。汇付与托收建立在商业信用之上,银行只是代办角色,不承担付款保证责任,交易成败取决于双方商业信誉,适用于买卖双方具备基础信任或小额交易的场合[4]。托收项下出口方还需面对进口方拒付、延迟付款等风险,实务中需专门安排风险防范与资金融通[3]。
信用证虽以银行信用提升了安全性,但流程繁琐、综合成本偏高,且对单据要求严格,审单须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任何不符点都可能影响收款的顺利进行[4]。
跨境结算还受到清算体系与法律规则的约束。报文网络与各国清算系统分离,意味着支付指令的传递和资金交割需要分别完成,任一环节受阻都会影响结算效率[6]。各国法律、习惯和语言不同,当事人对条款的理解容易出现歧义,因此须以国际惯例为准据;国际惯例本身并不自动具备法律强制力,只有在当事人约定适用时才对其产生约束[9]。
此外,跨境结算涉及至少两种货币,汇率波动构成固有风险,同时还需兼顾相关国家的法规要求与监管安排[4]。
参见
参考资料
-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和支付工具-富港银行 . cbibank.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课程的性质及其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 jseea.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结算》实验教学大纲 . whu.edu.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结算基础知识 . lianlianpay.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结算 . uibep.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中国金融学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SWIFT并非不可替代 但替代它要做很多事情 . cnstock.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结算方式的基本方式有哪些?-富港银行 . cbibank.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课程 . chinaooc.com.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 . qq.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结算适用的惯例与规则 . dufep.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c_20250619_10782401 . sse.com.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国际局势催热人民币跨境支付 3月CIPS日均成交量创近一年新高 . stcn.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 欢迎光临中国工商银行孟买网站 . icbcindia.com [引用日期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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