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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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项:即时通讯中的对话记录

聊天记录是即时通讯过程中参与者之间发送和接收的消息所留下的记录,包括对交流内容和交流过程两方面的记载[1]。其形式涵盖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等,按参与人数可分为单聊记录与群聊记录[1]。随着即时通讯成为日常交往的主要方式,聊天记录不仅用于回顾过往对话,也在诉讼中被作为电子数据使用,其保存、备份与删除还牵涉存储、隐私和记录管理等问题[2][3]。

百科 图文
目录
  1. 定义
  2. 原理
  3. 发展历程
  4. 应用
  5. 局限
  6. 参见

定义

聊天记录是即时通讯中形成的往来内容记录,指参与者借助社交软件、短信等渠道交流时被保存下来的发送与接收消息,其中包含双方的称呼、时间信息以及对话内容,形式可以是文字、语音、图片等。它既可以由一对一的单聊产生,也可以由多人参与的群聊产生;按内容可分为文字记录、图片记录、语音记录和视频记录,按回复快慢还可分为即时交流型与延迟回复型[1]。

在司法语境中,这类记录通常被称为网络聊天记录,指交流主体借助电子设备,通过网络通讯软件或交流平台进行对话时自动生成的内容与过程记录[1]。它属于电子数据这一法定证据形式的下位概念,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手机短信等并列[1]。从源流看,这一术语与即时通讯的技术演变同步扩展,早期仅指文字往来,之后才涵盖音频、视频与附件等内容[4]。

原理

聊天记录的产生依赖即时通讯系统的消息收发过程:用户发出的消息在客户端生成后,经服务器转发或直接投递到对方设备,并被保存在设备本地或服务器上[5]。不同系统在本地存储与服务器存储上的取舍并不相同,有的方案在本地群聊记录丢失后,可由客户端向服务器请求相应密文,再在本地解密恢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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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送方客户端 生成并加密消息] --> B[服务器转发]

B --> C[接收方客户端 解密]

C --> D[写入本地会话与消息记录]

为降低泄露风险,不少即时通讯软件采用端到端加密,使消息内容只能由通信双方解密,服务器无法读取[5]。这类会话通常先由密钥协商建立共享密钥,再在会话过程中不断更新密钥[6]。以Signal协议为例,双方先通过扩展三重迪菲-赫尔曼握手(X3DH)得到初始共享密钥,随后以双棘轮算法维持密钥的持续更新[6]。

双棘轮由对称棘轮与迪菲-赫尔曼棘轮两部分组成。每发送或接收一条新消息,对称棘轮推进相应的发送链或接收链,派生出一条消息专用密钥,其过程可写作 $(\mathrm{CK}_{s,n+1}, \mathrm{MK}_n) = \mathrm{KDF}(\mathrm{CK}_{s,n})$[7];当收到带有新棘轮公钥的消息时,迪菲-赫尔曼棘轮先替换链密钥,再执行对称棘轮[8]。

这种结构带来两项性质:当前密钥泄露不会使此前消息的密钥暴露,即前向保密;在完成新一轮迪菲-赫尔曼棘轮后,安全性可从泄露中恢复,即泄露后安全[8]。由于只有通信双方掌握初始根密钥,其他方无法推算出这些发送与接收密钥[8]。

发展历程

聊天记录伴随即时通讯软件的出现而产生。即时通讯最初只支持文字沟通,此后记录的内容范围逐步扩展到音频、视频以及可直接传输的附件,还包括其他类型的文件与程序等[4]。

在中国法律层面,电子数据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种证据形式;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其含义作了原则性、概括性规定[2]。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修改后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2][9]。其中,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被明确列为电子数据的种类[10]。

在记录管理实践中,一些政府机构把即时消息纳入管理范围,要求员工将具有业务价值的对话转移到正式记录系统,而多数日常短消息被归为过渡性记录,无需长期归档[3][11]。这类机构还规定,聊天工具中一对一对话的保留时间较短,群组协作中的讨论保留时间更长,被保留下来的内容可能因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法规而被查询[3]。

2025年7月,微信对聊天记录备份与迁移功能作出更新,用户可将手机中的聊天记录备份到U盘、移动硬盘等外部存储设备,并可开启自动备份[12][13]。备份内容采用加密存储,多人共用同一存储设备时不同账号的记录不会相互混入;更换新机时,用户无需在旧手机登录即可通过扫码将记录导入新设备[13]。

应用

聊天记录最常见的用途之一是作为证据。按照中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及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10]。由于部分即时通讯软件并非实名注册,主张记录的证明作用时往往还需确认使用者身份,并保证记录完整[10]。

在机构运行中,即时消息常被用来替代当面或电话沟通,以推动事务流转和决策[3]。当对话涉及业务往来或重要决策时,相关内容需要转移到正式的记录系统中保存,以免关键信息只留在聊天工具内[3][11]。

对个人用户而言,聊天记录管理主要涉及备份、迁移与清理。除了备份到外部存储设备,部分软件支持按标签或时间段选择备份范围,并在更换设备时执行导入与导出[12][13]。

局限

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定并不简单。法院判断电子数据真实性时,需要综合考虑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数据是否被完整保存与提取、保存提取的主体是否适当等因素[14]。这类记录往往具有片段化特点,若不完整可能导致断章取义,完整性与身份确认常常构成其被采纳的前提[10]。

从信息管理角度看,即时消息并不适合作为长期存储信息的载体,其检索和管理上的困难使机构难以把必须保留的记录与可以删除的记录区分开来[3]。因此,多数日常短消息被视为仅具有短期价值的过渡性记录[3]。

技术层面,聊天记录的安全依赖密钥与会话状态的正确维护。若本地保存的会话状态丢失或被回滚,发送方可能重复使用此前已用过的消息密钥,从而削弱前向保密等保障,并可能让系统再次接受已经处理过的消息[15]。此外,把记录备份到外部设备还涉及共享使用时的隔离问题,需要依靠加密来避免其他使用者读取[13]。

参见

  • 电子数据 —— 法定证据形式之一,聊天记录在诉讼中通常被归入这一类型。

  • 即时通讯 —— 聊天记录产生的技术载体,记录本身即为这一过程中的往来内容。

  • 端到端加密 —— 用于保护聊天记录内容、使其不被服务器读取的加密方式。

  • Signal协议 —— 即时通讯中广泛使用的加密协议,以双棘轮机制持续更新会话密钥。

  • 微信 —— 用户规模较大的即时通讯软件之一,提供聊天记录的备份与迁移功能。

  • 数字取证 —— 从电子设备中提取并分析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的取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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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引用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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