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是围绕案例组织教学过程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呈现真实或仿真的情境,由学生阅读、讨论、分析并作出判断,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形成观点并提升能力[1]。它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哈佛法学院,20世纪20年代经哈佛商学院引入管理教育并大范围推广,现已成为法学、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教育中常见的教学方式[2]。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引入该方法,并在2015年由教育部发文推动其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规范实施[3]。
定义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又称案例法、个案教学法,是法学、医学、管理学等专业教育中常用的一种参与式教学方式。中国教育部在2015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中将其界定为: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习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1]。
在这一方法中,案例居于学习过程的中心位置,学生是分析、讨论与决策的主体,教师则更多承担设计问题、组织讨论和归纳点评的角色,而不是单纯讲授者[4]。案例多取材于真实情境,通常不提供现成结论,需要学习者依据并不完整的信息作出判断[5]。
背景
19世纪中后期的美国法律教育以课堂讲授为主,学生主要通过记诵抽象的法律原则和教科书内容来学习,法院判例只是辅助材料[6]。1870年,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德尔(C. C. Langdell)出任哈佛法学院院长,主张法律应当像自然科学那样从原始材料入手研究,把司法判决作为教学的基本素材[6]。1871年,他编写并出版了第一本教学案例集《合同法案例选》,让学生课前阅读判例,课堂上由教师以连续追问的方式引导分析,这一做法被称为兰德尔法或判例教学法[7]。
新方法推行之初并不顺利。传统派教师和多数学生表示反对,兰德尔课堂的出勤率一度下降,最初几年只有个别同事与他一同采用,直到约10年后才被其他教师接受,并由毕业生传播到美国各地的法学院[8]。
内容
案例教学在实施上通常包括若干固定环节:学生先独立阅读案例材料并查找相关资料,再以小组形式交换意见,随后参加由教师主持的课堂讨论并在其中为自己的方案辩护,最后形成书面分析或报告[4]。中文文献则把常见的教学技巧概括为个人自学、小组讨论、班级讨论、问题总结和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9]。
案例的质量被视为影响教学效果的关键。较好的案例往往描述一个可供多种解读的问题,提供决策所需的部分数据而不给出分析与结论,从而迫使学生自行整理信息、辨别主次并承担判断的责任[10]。1921年哈佛商学院出版的第一个独立商科案例《通用鞋业公司》篇幅只有一页,末尾向读者提出两个问题,即管理层调查时应关注哪些因素、有哪些一般性政策可以补救该公司的问题[2]。
案例教学在商科教育中的制度化始于20世纪初的哈佛商学院。该院1908年成立,早期课程仍以讲授为主;1919年华莱士·B·多纳姆出任院长后,主张让学生在课堂中扮演决策者,并推动学院收集、编写来自真实商业问题的案例[11]。1920年,科普兰整理出版案例集《Marketing Problems》供课堂讨论使用;1922年,学院经教师投票把此前的“问题教学法”正式定名为“案例体系”[11]。此后案例教学成为哈佛商学院的基础教学方式,并扩展到全球众多商学院[12]。2021—2022学年是哈佛商学院采用案例教学的100周年[2]。
影响与争议
案例教学约在20世纪80年代初传入中国,最初由法学和工商管理类院校采用,随后逐步扩展到医学、公共管理和基础教育等领域[13]。1980年夏,美国教师团与中国教师在大连走访多家企业并编写了80余篇案例,用于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的教学;1986年,国家经贸委干部培训司在大连举办了首期案例教学培训班[14]。2015年,教育部印发教研〔2015〕1号文件,要求各培养单位明确案例教学要求、规范教学程序、加强师资培训,并整合资源建设国家级专业学位案例库[1]。
关于实际效果,2025年发表的一项基于全国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的研究显示,超过87%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接受过案例教学,该方法对追求真理的信念、团队领导能力、创新能力等提升较为明显,对口头表达、写作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相对较小;研究还指出中国的案例教学带有“以案例辅助知识讲授”的特点,课堂中学生的主动表达机会仍然有限[15]。
案例教学在实施层面也受到批评。有分析指出,案例课程常因课时偏少、案例编写质量不高而难以系统展开,教师需要兼具理论素养与实务经验,并频繁在组织者、倾听者和总结者之间转换角色;学生若缺少实践经验且习惯于被动听讲,讨论参与度和分析报告质量都会受到影响,考核方式也容易流于形式[9]。另有观点强调,案例教学一般不提供标准答案,课堂成效更多取决于教师如何组织讨论,而非案例文本本身[10]。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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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德尔 —— 1870年在哈佛法学院首创判例教学法,被视为案例教学法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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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商学院 —— 20世纪20年代把案例教学制度化并推广到全球商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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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教学法 —— 以连续追问引导思考,是案例课堂讨论的重要方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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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导向学习 —— 与案例教学同属以真实问题驱动学习的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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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中国推行案例教学的重点培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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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 —— 中国建设国家级教学案例库的主要平台
参考资料
- 教育部文件 . ccut.edu.cn [引用日期2026-09-27]
- celebrating-100-years-case-method-hbs . hbs.edu [引用日期2026-09-27]
- 案例教学 . shutcm.edu.cn [引用日期2026-09-27]
- NPS-AM-26-249(PDF) . nps.edu [引用日期2026-09-27]
- College Quarterly . ed.gov [引用日期2026-09-27]
- A Selection of Cases on the Law of Contracts . google.com.sg [引用日期2026-09-27]
- Langdell method . cornell.edu [引用日期2026-09-27]
- ssd . hathitrust.org [引用日期2026-09-27]
- 首页-上海商业杂志电子版 . shsyzz.cn [引用日期2026-09-27]
- 100yearsofshoes . thecasecentre.org [引用日期2026-09-27]
- business-education-and-the-case-method . hbs.edu [引用日期2026-09-27]
- The Case Centre Impact Index 2023: No. 1 . thecasecentre.org [引用日期2026-09-27]
- 关于案例教学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3 . cqvip.com [引用日期2026-09-27]
- 课程文献中心 更多>> . xbmu.edu.cn [引用日期2026-09-27]
- 欢迎访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 . adge.cn [引用日期202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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