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是公民或单位向公安机关申请查询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据查询结果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相应告知文书的一项公安政务服务。其依据是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判断标准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为限,除生效裁判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形均视为无犯罪记录人员。该事项在就业、升学、服现役、出国(境)等场景中被普遍要求,2021 年起全国推行规范化和跨省通办,多地已可线上申办。
简介
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是指公民或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通过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核对信息,并出具相应证明或告知文书的政务服务事项。[1]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他人代为查询;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1]
判定犯罪记录的依据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犯罪人员信息。除生效裁判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视为无犯罪记录;涉嫌犯罪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1]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1]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犯罪记录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犯罪记录的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单位查询的结果以《查询告知函》形式告知。[1]
该事项在就业、升学、服现役、出国(境)等事务中被广泛要求,属于公安机关向社会提供的犯罪信息查询服务,办理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2]
沿革
2012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明确犯罪信息登记主体、登记内容、管理方式以及通报和查询工作机制,并提出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3]同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专章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4]
2016 年,公安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无犯罪记录证明作出规定,明确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2]
2021 年 12 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公通字〔2021〕19 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对申请主体、受理单位、提交材料、办理期限、结果反馈、异议与投诉等作出统一规范,并配套《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指南》,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通办。[1][5]
2023 年 3 月,公安部就自助办理问题答复网民留言时表示,北京、天津、广西 3 地户籍地或居住地群众可在公安部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办理该证明,并将督促各地加快系统对接、扩大线上办理和自助办理的地区范围。[6]同年,公安机关依托部平台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 52 项便民应用;截至 2023 年 11 月底,公安一网通办移动端用户超过 1400 万人。[7]“十四五”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 308 项便民应用被整合纳入全国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安一网通办应用。[8]
特点
受理主体和申请条件有明确划分。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 180 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各地可根据实际增加受理单位,也可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1]
材料要求和次数限制较具体。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还应提交居住证;委托他人查询还须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在 1 年内申请查询 3 次以上(不含 3 次)的,应当提交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9]部分地区规定,公证机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或有关单位因服兵役、入党、招录公务员等政审考察需要提出申请的,不纳入在线办理范围。[10]
办理时限、费用和未成年人处理存在统一规则。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出具《受理回执》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调查核实,核实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1]该事项不收费。[2]对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相衔接。[1]
办理渠道呈线上线下一体化特征。线上渠道依托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安应用,如广东的粤省事、上海的随申办、浙江的浙里办、江苏的苏服办、安徽的皖事通、河南的河南警民通等,支持跨省通办;全国层面可通过公安一网通办应用办理,各地操作流程大体相同。[11][12]线上办理的申报材料有所简化,一般不再需要《查询申请表》。[13]已开具的证明上写明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即不再产生法律效力。[1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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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 规范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受理与告知程序的公安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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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 —— 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是查询与出证的核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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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 对符合条件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与出具证明的程序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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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一网通办 —— 承载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便民应用的全国性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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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 —— 允许申请人在非户籍地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事项的政务服务方式。
参考资料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 zj.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benxi.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 court.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最大限度去掉未成年人“犯罪”标签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spp.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322号提案的答复 . henan.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公安部答网民关于“自助机上没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问题的留言 . www.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公安机关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52项便民应用 . gmw.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赋予人民群众稳稳的安全感 . gmw.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个人如何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 jingdong.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全攻略!点击查看→ . sina.com.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全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申办查询方法,建议收藏! . linzhi.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gdzwfw.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 在湖北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关注这些→ . hbcaw.gov.cn [引用日期202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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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6-10-02T11:42:4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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